【財華社訊】煜盛文化(01859.HK)公佈,公司接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發出日期為2024年4月15日的命令,該命令准許永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永豐銀行」)以高等法院的判決或命令的形式對公司執行於深圳國際仲裁院取得的仲裁裁決。該裁決涉及償還永豐銀行授予公司當時的全資附屬公司北京中廣煜盛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由公司及公司當時的董事會主席劉牧提供擔保。由於相關貸款於2023年3月7日已到期,該裁決要求中廣煜盛、公司及劉牧共同償還(i)相關貸款的未償還本金額約人民幣27,353,121元,(ii)截至2023年5月30日止的違約利息總額約人民幣54,326元及其後按年利率6.5%計算的額外違約利息,及(iii)相關法律及仲裁費用。
公司正就該命令和該裁決諮詢法律意見,並會採取適當行動保護公司及股東整體的利益。公司亦會適時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該命令及相關貸款的任何重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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