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結合當前電子煙物流運行現狀,擬對2022年6月2日發佈的《電子煙物流管理細則》進行修訂,現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徵求意見稿》分為6個章節共32條,相較於《細則》,本次修訂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了部分定義,如增加第二十八條對電子煙用煙堿原料銷售企業做出定義並明確其許可範圍等;二是修改了物流單證開具方式規定,如修改第六條,將物流單證的開具方式由企業制作修改為在平台生成等。三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增加第十七條,要求在境内運輸過程中,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和相關服務供應商不得非法銷售出口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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