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運輸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優化核酸檢測查驗措施。對通過道路水路客運、公交、出租車(網約車)跨區域出行乘客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配合屬地聯防聯控機制取消落地檢。落實“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要求,不得隨意暫停或者限制非高風險區客運服務。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下,做好高風險區應急出行服務保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公路及航道、船閘防疫檢查點“應撤盡撤”,不得隨意限制車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航空機場和郵政快遞分撥中心。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認真組織交通物流一線從業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督促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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