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油砂(02012.HK) 公布,茲此前公告提述公司與債券持有人達成延期協議,在2021年9月28日(卡爾加裏時間),公司與延期持有人簽訂一項利息豁免協議,據此,延期持有人同意無條件且不可撤回地豁免公司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雙方於2021年8月8日達成之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中以年利率10.0%在所有未償還款項(即本金加利息)上應計之利息(豁免利息),合共約3152.9萬美元。
除豁免利息外,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所有其他條款和條件均保持不變。
董事會認為,訂立利息豁免協議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因為利息豁免協議將大幅減少公司的負債,同時降低資產負債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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